陆军军医大学第三方审计服务需求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陆军军医大学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 时间 |
1 | 第三方审计服务 | 1.通过对我校在研项目科研经费支出审计,重点关注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及时发现和纠正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不合法、不规范和不合理的行为,有针对性的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 2.按照国家、军队、学校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上季度发生的大额支出凭证(单笔金额大于2000元)进行抽查。 3.每年面向全校开展1-2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培训。 4.派驻一名专业财务审计人员长期监督指导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 60万元/年 | 2024年第二季度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通过联系电话详细了解具体工作量,也可通过邮箱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二、交付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30号陆军军医大学科研学术处。
三、拟设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相应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时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均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
(四)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供应商需具备涉密系统集成资质。
(七)在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完成备案。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023-68752086(固话)/17783645424(手机)
邮箱:571251309@qq.com
联系人:苏老师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
材料递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1)、已提供服务的教育部直属高等教育院校或军队院校案例和使用情况。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