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改造、数据中心服务组件、网络改造施工服务、外网网络设备4个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6 点击数量:43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概况、初步技术要求等有关采购内容予以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项目1:机房改造

项目2:数据中心服务组件

项目3:网络改造施工服务

项目4:外网网络设备

二、项目概算:573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1

机房改造

51

2

数据中心服务组件

88

3

网络改造施工服务

50

4

外网网络设备

384

三、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1日(电话咨询时间:北京时间08: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王老师:15310488387

吴老师:13101263868

五、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供应商如对本次公示内容中一项或多项存在合理化建议,以及推荐方案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本)向我部反馈,响应时间之外递交,我部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邮件附件: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以下序号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随邮件附word格式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1.营业执照;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意见建议(详见附件《意见反馈表》),可附建议技术方案。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所提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拟制采购需求计划的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四)意见反馈单位应同时具备相关资质,并须提供完整有效证明,与反馈意见一并发送至邮箱。对于不满足资质要求或未能提供完整有效证明的,将不予受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近3年内没有受到过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五)本次采购需求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邮箱地址

邮箱地址:zhxy@tmmu.edu.cn


附件1:意见反馈表

附件2:机房改造参数

附件3:数据中心服务组件参数

附件4:网络施工改造参数

附件5:外网网络设备参数